2)第64章 接手_卫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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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只一次地想要除掉他。

  然而,赫哲氏的手段与野心显然并不相衬,派去的杀手连近布禄什的的身都办不到,还险些打草惊蛇。若非山庄后来露了一手,镇住了赫哲家那群蠢货,只怕那些无脑莽夫还会继续做无用功,将一堆一堆的麻烦事儿往六皇子的脑袋上扣。

  摊上这样一个母族,六殿下想亦头疼得紧。

  在王匡看来,六皇子秉性聪敏,为人温厚却又不乏果断,实在称得上是一棵极好的苗子,而其外家赫哲氏,那就真是从上到下、由内而外地透着种愚相,比市井小民还不如。

  这或许便是民间所谓的“歹竹出好笋”罢。

  偏偏六殿下又还是个极其孝顺之人,这三年间殚精竭虑、穷尽手段,拼命想要周全家事与国事,最终却还是不得不铤而走险,秘密离开了皇都。

  想必,他是想尽早拿下白霜城,以平息事态,而他第一个要做掉的,必定是布禄什。

  这只看门狗不死,白霜城的银矿便入不得手,则户部的亏空便也填不平,而赫哲一家并六皇子的头上,便会永远悬着一把随时都会落下的利刃。

  “六殿下啊六殿下,您这是情急之下,出了个昏招啊……”

  王匡喃喃自语地道,语罢,长叹了一声。

  布禄什的确得死,且越早死便越对己方有利,这一点上,王匡与六皇子是一致的。

  可是,布禄什必须得死得清楚明白、光明正大,必须死得合乎大金律法、皇族规制,最好是由金国皇帝亲自颁旨砍了他的脑袋,他才算是死得其所。否则,那便是杀敌八百、自损一千,对谁都没有半点好处。

  捏了捏空落落的衣袖,王匡眉间的忧色更浓了。

  秘信已经烧了,可那种烫手之感,却犹未淡去。

  如今的局面,已然将近图穷匕现,而相争的双方则是两大外戚:富伦氏与赫哲氏。

  富伦氏打从金族还是部落时起便是贵族,其在部落中声望极高,又还与开国皇帝古尔泰氏沾着亲。自金国立国之后,富伦氏便是朝中最大的一股势力,爪牙遍布大金朝野。

  而反观皇妃母族赫哲氏,却是大金立国前不久才封的新贵,其在金国的地位与同是新贵的那丹家族差相仿佛。

  这也是六皇子与莽泰联手的最大缘由。

  同为新贵,同样地不受那些底蕴深厚的贵族待见,却又同样有着振兴家族的雄心壮志,两下里合力,既可说是形势所迫,亦可说是水到渠成。

  然而,就算有莽泰从旁相助,六殿下此举却还是太过于莽撞了,且还犯下了大忌。

  无论哪一朝、哪一代,皇子无诏之下擅自离京,便等同于谋逆,那可是要掉脑袋的。

  金国如今正在竭力效仿中原,却不知这一条他们有没有学去?而若事发,陛下对六殿下的宠爱,又会不会就此而冷却?

  王匡倒是不太担心六皇子的生死问题。

  金国老皇膝下共有十九子,成年皇子计有十人,这其中,六皇子乃是最出类拔萃、亦最受宠爱的,甚至比他几个年幼的弟弟还要受宠。

  而金国朝堂除了坚定的“立长”派之外,亦不乏有人论及“立贤”。

  若以声势论,前者居前;然若以声望论,则后者在上。

  此时说“民心”尚嫌太早,但人心向背,却是自有其规律可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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