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第 1 章_我见春深(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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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我和齐修贤之间,可谓是三天一小聚,五天一大聚。

  不过我想,爹爹定然也知道我鬼鬼祟祟的行踪,下人们虽可为我隐瞒些许,但那光秃秃的墙头,可谓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好在爹爹向来睁一眼闭一只眼,他时常忙于军中事务,自然无心理睬小孩子们的瞎打瞎闹,只要不是放火抢劫,他也就视而不见了。

  有趣的是,齐老将军也知道齐修贤这偷鸡摸狗的勾当,于是两家人心照不宣,无形之中,也就成就了我和齐修贤兄弟情深。

  传闻,齐老将军年轻的时候有悔,小半生南征北战,颠沛流离,未能给妻子一个安稳的日子,便给齐修贤取了这样的一个名字。

  想让他多读些圣贤书,考取功名,好光宗耀祖,但偏偏命运又同齐老将军开了个天大的玩笑。齐修贤自小聪慧过人,在兵法策论上有许多自己独特的见解,胆识更是异于常人,这对于满怀期许的齐老将军来说,无异于晴天霹雳,好在两眼一黑以后,也渐渐放下了执念,听之任之。

  天晓得,我穿着肥硕的嫁衣,爬起墙头来有多费力,但一想到马上就能见到齐修贤,能和他谈天论地,发发牢骚,眼前的烦恼也算不上什么了。

  我双脚垫地,趁着月色,克制住自己的动静,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在阴暗的巷道上。凛冽刺骨的寒风呼呼作响,刮在脸庞上,像刀割一般。

  好在走了几步,前头便有从街市上散落过来的光,明黄的烛光照在白茫茫的雪地上,倒也不觉得冷了,脚底的沙沙声,也颇为动听。

  京都的夜总是这样,哪怕过了三更天,街市上仍旧人来人往,一口鲜香酥脆的火烧驴肉,再配上一碗热腾腾的驴肉汤,那才叫人间美味。

  闻到香味的时候,我已经把齐修贤抛到了脑后,没有什么时候,比吃还重要。

  然而,当我左脚才迈出一步的时候,整个身子突然像被禁锢住了一样,我冲着远处的人群大喊道,“救命啊!有劫匪!”

  话音刚落,齐修贤眉头紧蹙,一脸疑惑地走到了我的面前,冷哼道,“劫匪?!你对我这个执金吾是有多不信任?巴掌大的地方,要是出了一个劫匪,我这位置便由你来坐!”

  “那还快不给我解开。”我一脸嫌弃,有些没好气地小声嘀咕道。

  可齐修贤全然没搭理我说的话,而是用一种朽木不可雕也的神情看着我,而后摇了摇头,“你知不知道你明天就要嫁人了,怎么还干这种勾当?”

  他说的,是我隔三差五夜半翻墙的勾当,但眼下,我恐怕是最后一次,可以从将军府的内院翻墙到京都热闹街市了。

  只是我向来不喜欢这种离别的感伤,就好像明朝见不到天日一般。齐修贤也不喜欢,他向来开朗得很,在得知我要嫁给太子以后,他的第一反应就是,“终于有人可以好好照顾你了。”

  我以为他会说什么恋恋不舍的话,可惜什么都没有。

  果然,阿娘说的对,男人的嘴,骗人的鬼,从前还说要永远在一起,当好兄弟呢!

  我见他非但不给我解开穴道,还来了爹爹那套罗里吧嗦的伦理说教,我就讨厌得很,气得五官挤在了一起,“齐修贤,你再不给我解开穴道,我就要喊‘非礼’了!”

  面对我的威胁,他也不急,反倒极其自然地挑了挑眉梢。

  他的眉很好看,像爹爹的剑刃一般,盛气逼人却又不失少年的风雅。

  但此刻,这对剑眉似乎总在无意中挑衅着我,我愣了愣,好家伙,它明摆着写了几个大字,‘喊啊!我光脚不怕鞋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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