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286章 土司之法(求月票,求支持)_大明铁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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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特别的地方,无非就是寻常的土司制度罢了。

  “至于贡赋方面,可以参照之前缅甸王统治时期定下的数额,向当局交纳贡赋。各邦首领之间的冲突由我大明仲裁,当地的森林和矿产资派归属当局所有;当然我大明承认当地土司传统的“权利和习惯”。嗯,用经略的意思来说就是,土司只担负进贡的任务,基本上也就是维持原有的土司制。可以制定朝廷律法从而保证充分保障土司、谬沙(食邑者)以及税收官的地位得到保证,成为我朝于六慰体系中正式行政官员。”

  “成为我朝于六慰体系中正式行政官员?”

  沐天波诧异的反问一声,这倒是让他感觉有些诧异,过去土官或许是“官”,但是谁都没有把他们当成“官”,至少没有人把他当成大明的“官”。

  “这是何意?”

  “嗯,这么说吧,这个体系就是我大明于“三宣六慰”统治的一个体系,现在阿瓦城已经为我所下,那么未来阿瓦将会作为定南同知所在,而定南同知则专事抚夷,在定南同知下,即是旧时“三宣六慰”各邦土司,虽说复建三宣六慰,但绝不会仅仅只局限于旧时“三宣六慰”的限制,经略的意思是分而治之,确认各土司数量,然后再分授土官,无需拘于“三宣六慰”的局限,土官多则便于我大明统治,……”

  一一解释着如何统治这些土司的,随后丁玉杰如何以金字红牌、勘合和信符的形式强化了对土司的控制。

  “至于这金字红牌、勘合和信符,并不仅仅只是象征,而是对土司的职权作了详细的界定,其中最重要的一条规定就是土司要接受副专员的指导。当然我们需要对金字红牌、勘合和信符的形式和内容进行了统一,另外下发委任状,并且宣布只有遵守发委任状中的有关职责规定内容的土司才会得到大明政府的承认,才能得到朝廷的金字红牌、勘合和信符,享有在本地区的民事和刑事审判、税收诸如此类的一些特权。”

  对此沐天波并不陌生,在过去数百年间,沐家对土司任意取之,正是凭借着沐家决定着是否承其土司土官的身份,只不过在过去沐家对其更为随意,所以那些土官往往为了保全身份,年年进贡,岁岁如此,唯恐稍有不敬就被夺去了土官的身份,甚至遭来灭顶之祸。

  其实,那些土司是土官,沐家未尝不是土官,甚至还是最大的“土官”,在过去的两百多年间,沐家通过联姻、进贡、贿赂等方式结交权贵、讨好皇室,以及运用手中权力翻云覆雨,玩敌养寇迫使皇室让步。如此才保住了沐家长期屹立不倒。

  而另一方面,沐家之所以能够在云南权倾一方,归根到底还是大明皇室以沐家为其统治西南的一颗棋子。甚至相比于沐家治下的西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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