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四十五章 疑点_疯人演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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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几点特征,可以做如下判断:此案的凶手与王红卫案的凶手应为同一人,手段和经验丰富,是一个职业杀手!

  但接下来又有几个疑点,通过初步尸检,以及调取胡同口周围的监控记录,确定死者的确切死亡时间为凌晨三点十分左右。监控记录显示,凶手是在凌晨两点二十二分进入胡同的,离开胡同的时间是三点十三分。请大家注意死者的衣着,穿戴整齐。再看这里,餐桌上摆着一壶煮好的咖啡,和两个杯子┈┈

  这很反常,死者难道是认识凶手?亦或是事先约好了与什么人会面?被害人卧室的床铺平整,没有准备或者曾经就寝的迹象,所以被害人那晚应该是在刻意等什么人。仪表经过精心修饰,所等之人也必是其极其重视之人。而凶手在进入现场之前,也是经过精心伪装与刻意躲避的,显然不是应邀赴约之人。

  此外凶手在逃离现场时的姿态很慌张,这与其在王红卫案中的表现极不相符。若非步履间距、形态等特征痕迹高度吻合,我们几乎以为此时逃离现场的是另外一个人。

  现场勘验表明,死者身上的束缚应该是凶手在达成目的之后,亲自动手为其解除的。这印证了我们之前的判断,凶手对自己掌控能力充满自信,此外从死者的倒地状态以及现场的即时情况判断,死者在解除束缚后,并未尝试任何挣扎或反击的举动。

  既然如此,那么现场当时又是发生了何种意外情况,促使凶手对被害人突施杀手,之后又神态惊慌的逃离现场?难道现场突然闯入了第三者?而且还是被害人的帮手?”

  随着这几个问题的出口,鲁弋江也是有些出神。他手中的激光笔随着他指尖的转动,在房间内凌乱的划过。

  嗯、嗯,简昕宜再次出声提醒。

  “好了,弋江,你下来休息一下。”乔慕白朝鲁弋江点点头,又扭头瞟了一眼李医,这才继续说道:“少杰,你那里还有什么要补充的?”

  贺少杰站起身,他先是抻了抻警服的下摆,又抬手正了正鼻梁上的眼镜,待一切规整之后,他才表情严肃的开口:“我要补充的有四点:第一,先回答之前鲁组长最后的疑问,现场的确是有第三人出现!正门廊檐与台阶的接角处,有一枚约三十八号尺码的右足鞋印。着力处为表面较为平滑的石板,虽然脚印残缺,但因沾有少许泥土而显得较为清晰。

  其后我又在院落之中的几块石板上,发现了几枚较浅的足印痕迹,左右脚都有。并在临近廊檐的一块石板边缘,发现了一处踏在泥土上的右足前部边沿的足印。根据着力程度判断,女性,体重五十至六十公斤之间。

  第二,我继续回答鲁组长之前的另一个疑问,凶手为什么会惊慌的逃离现场?因为杀死宋立成的凶手,应该就是躲在廊檐下的这个第三者。死者宋立成身高一百七十六公分,台阶三层,每层层高十二公分,台阶接角的位置距离死者横向的倒地位置,直线距离七点二米。与箭矢射入死者胸腔的倾角角度契合。

  第三,还是回答之前的一点疑问,现场倒伏的高背木椅重十四公斤,这也是为什么死者在经历水刑后,体表损伤轻微的主要原因。另一个原因是嫌疑人的束缚手法,这是受过专业军事训练的人员才会使用的一种分段式固定手法。优点就是损伤轻微且恢复快,连同那个简易水刑的方式,都是军中快速拷问目标的常用手段。

  第四,倒寻足迹方向,我在前院与后院的围墙顶端,发现其上有两处杂草倒伏。位置间距不足十公分,这里应该是第三者进出现场时的位置。围墙高三点九米,从上跳下会产生很大的冲击力。但此处位置周边五米半径范围内,没有发现任何受力点。

  最后我在距离围墙三米处大鱼缸的缸沿儿,找到两处蹬踏的摩擦痕迹。所以,这位进入现场的女杀手,也是一个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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